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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特急件】法務限期催辦通知:本案已進入行政處分編列程序,逾期未補正將直接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。
更新日期:115-10-02
發佈單位:財政部賦稅署
中華民國財政部入口網
財政部賦稅署
全國重大違章案件聯合稽核管制組
地址: 116055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
公文文號:財署稅執字第 1151004271 號
主旨:
關於貴公司涉嫌逃漏稅捐、虛報進銷項憑證及規避稅捐稽徵案,限期依法提示帳簿憑證,以憑核辦(預告強制處分前通知)。
對象:
貴公司董事會、財務負責人、主辦會計及全體在場經辦職工
執法系統強制登記倒計時:本網頁已具備合法送達效益,線上補正賸餘時間:72:00:00
說明:

應備法規查核文件清單(含 Form 14A 違章扣押及事證比對申報書)

啟動工商憑證安全驗證並下載特急公文 (ZIP)